我国环境污染侵害之民事责任初探
日期:2006-08-09 00:00
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因环境侵权与一般民事侵权不同,环境侵权的损害后果往往是经过多种因素长时间的复合累积后逐渐形成的,而其中的某个单一的排污行为或开发环境行为大多又是合法的,具有相当程度的价值正当性和社会有用性,难以认定其违法性。而事实上,环境侵权行为往往在客观上造成了相当程度的损害。违法视为过失理论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持此理论者是出于利益衡量的角度考虑的,其主张的过失与传统过失理论所强调的意思责任或预见可能性则完全脱离关系,实质与无过失责任没有什么区别。3、过失推定论。是指对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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