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联网监控36座污水处理厂
日期:2006-08-08 00:00
应当按规定设置排污口,在排污口设置水量自动计量装置,安装pH、COD等主要水质指标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和建设部门联网。另外为防止二次污染,污水处理厂还必须按规定落实噪音控制、除臭、消毒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36座污水处理厂在建成后,环保部门会对其实行联网视频监控,以避免污水处理厂成为二次污染源。
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8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