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6-08-01 00:00
为促进我市电镀及金属表面处理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污染集中控制,预防重金属污染地下水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等法律规范的规定,为加快电镀工业集聚区的建设,加强环境的管理,徐州市环境保护局、徐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加快徐州市棉布电镀工业集聚区建设实施污染集中控制的意见》。一、我市已成立了徐州市棉布电镀工业集聚区,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5年12月经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该区位于铜山县刘集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