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通报中油兰州化工公司存在布局性风险
日期:2006-04-06 00:00
此类问题应由单位的新闻发言人来回答。记者又采访了办公室的负责人孟庆龙,他告诉记者此问题不在其负责范围内,应该由单位专门负责环保工作的部门来解答。随后记者多方联系中国石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负责环保工作的负责人,但没有采访到,今日本报继续关注。同时,记者从甘肃省环保局了解到该公司的整改方案和紧急预案已上报到国家环保总局。相关链接国家环保总局的通报内容:存在问题:1.原有的2.4万吨/年苯胺装置、2.7万吨/年硝基苯装置虽已停产,但需拆除。2.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未完成。3.苯胺项目只有主要装置区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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