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6-01-19 00:00
从正在召开的省十届RenDaChangWei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获悉,省建设厅联同省环保局、物价局正在草拟《广东省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考虑制定广东各地污水处理费的最低标准。据了解,我省污水处理收费总体偏低。地级以上市城区的征收标准在0.50元/立方米以上,其中深圳市最高,为1.05元/立方米;但其他地级市城区的征收标准基本上在0.50元/立方米以下,最低的梅州市区只有0.10元/立方米,远低于长江三角洲地区(0.8~1元/吨)。全省仍有1个地级市、8个县级市和37个县城未开征污水处理费。对此,有关部门考虑把珠三角城市和粤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