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4-14 10:5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与原标准相比,2008年8月19日颁布的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5]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合并为一个标准;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补充了0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增加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限值、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
此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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