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4家重金属排放违法企业被责令停产
日期:2010-11-02 00:00
预案。”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避免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嘉兴市将严厉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未批先建”、“批建不一”,以及废水偷漏排等环境违法案件,坚决淘汰重金属落后产能,对超标排放、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高限处罚,并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
4/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9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