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6-03-13 00:00
到位,永春县污水处理厂等32个在建大型环保项目得到补助,目前已下拨资金共计1920万元,补偿机制正式发挥效益;实行流域治理项目补助。 我市建立了晋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以财政补贴和排污费一定比例为归集手段,即每年市财政拨补150万元和全市排污费归集5%的资金,用于晋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补助,兼顾其他急需治理的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在山美水库专项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生活污染点源治理、沿江重点乡镇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等晋江流域各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