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6-03-11 00:00
在国内注册的外资与合资企业均可申报。我会秘书处依据申报企业的2005年产值或销售额,各取前15名企业为提名单位,然后按下列条件分别评选出前10名,共评选出30强企业与相应的30位优秀企业家。评选条件:1.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企业安定团结,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2.执行清洁生产;3.科学管理,重视科技,产品质量好,重大自主创新,经济效益明显;4.在全国或地方行业上具有一定威望与知名度,积极承担和完成协会分配的任务,支持协会工作。根据上述评选条件,召开电镀分会正副理事长联席会议,综合考评,无记名投票分别排列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