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晋江流域上游电镀企业须给环保”让步“
日期:2008-09-12 00:00
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对处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符合规划功能、无环境容量、环境敏感区、不能做到增产减污的项目不予审批,对严重超过环境功能要求的,要启动区域、流域限批政策,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内,与水源保护及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和排放污染物项目要依法关闭或拆除。对于2008年6月底后,两江流域和山美水库、惠女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库上游仍然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各地将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晋江流域上游电镀企业必须确保于2008年底前搬迁。对列入淘汰目录中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工艺和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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