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多家电镀厂因污染罚款达600多万
日期:2013-08-30 10:07
皮毛30万条生产项目,至今未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针对该企业的两项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决定给予30万元的处罚。
然而,环保部门的处罚决定书发出后,这10家违法企业却拒不缴纳相应罚款。处罚决定书发出以后,违法企业有15天的上诉期,2个月的行政复议期。市环保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述违法企业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既没有上诉,也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但他们就是拒不履行处罚决定,我们向他们下发了催告书,他们依然置之不理。该负责人表示,违法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每天将按本金的3%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额最高不能超过本金。
3/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01 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