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两高 降低企业环境违法风险研讨会召开
日期:2013-09-10 09:14
境入罪的门槛,使以前可以蒙混过关的如超标排放、反三同时建设、胡乱丢弃危险废弃物等污染行业,现在都有了定罪的依据;以前对污染者无关痛痒的处罚,现在可以入刑入罪。
会议期间,环保部、两高司法机关等专业人士,现场为企业解读条文,进行环境违法案例分析,为企业找出环境行业中不能触碰的法律红线,使企业在法制的轨道上可持续发展。
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9 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