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9-12 09:09
试点企业范围,即我市第一批投保企业拟在涉重金属企业进行试点。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内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企业。
方案将建立以下几种机制:一是建立环境风险评估和投保程序,企业投保或续保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评估后,本市确定的投保企业应当及时保险合同,并将投保信息上报。二是合理设计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三是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事故理赔机制,即风险防范、事故报告、出险理赔、损害计算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