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15 14:51
邢台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期间(2013年2017年)加强对工业污染项目的审批管理,共有包括电镀生产线在内的有色金属27类项目被禁止或限制审批建设。
根据通知,对可能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的13个行业类别投资项目,属市、县(市、区)核准、备案权限范围内的,禁止审批建设;需省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市、县(市、区)不得向上申报。这些项目包括:炼焦项目;烧结、球团、炼铁高炉、炼钢转炉和电炉、热轧带钢等钢铁产能及为钢铁产能配套项目;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镁冶炼、锌冶炼等有色金属冶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