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24 10:1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目录
v征求意见稿w》修改意见的函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目录(征求意见稿)》(请直接点击链接进行下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官方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在2013年10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国家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