镍盐类欲列入危化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征求意见函
日期:2013-10-24 10:15
总局监管三司(信封上请注明《危险化学品目录》征求意见),邮编100713。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untw@chinasafety.gov.cn 。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联系人及电话:孙谭苇,010-64463239(带传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3年9月26日
编者注:硫酸镍(CAS号7786-81-4),氯化镍(CAS号7718-54-9),氰化镍、氰化亚镍(CAS号557-19-7),氰化镍钾(CAS号14220-17-8),硝酸镍(CAS号13138-45-9)等都列入危化品类,,具体的可以下载完整的列表进行查看。
下载:危险化学品目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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