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表协电镀分会关于危化品目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日期:2013-11-05 10:28
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镍盐(硫酸镍、氯化镍等)不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不会造成人员和设施危害;虽然,镍是最常见的致敏性金属,约有20%左右的人对镍离子过敏,但是使用过程中只要戴上手套避免与皮肤接触就不会发生过敏,不需要特别防护。因此,可以认为,镍盐(硫酸镍、氯化镍等)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的特征,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定义。
二、增列镍盐为危险化学品的流程欠公开
任何法规政策都有一套科学的制定与发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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