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06 09:1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对电镀厂点统一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电镀厂点的管理,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进行电镀许可证年审工作。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办理许可证的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北京表面工程协会(北京电镀协会)办理年审手续。对于无故逾期不办理的单位,视为自动取消电镀生产资格,不再准许办理电镀许可证。
办理许可证需持如下资料:
1、原电镀生产许可证;
2、2013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原件;
3、2013年废水、废气监测报告原件(市、区环保部门监测报告单或有资质单位的监测报告单;应包括企业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