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11 15:17
派1人,负责六石街道、城东街道、歌山镇、巍山镇相关企业督查工作。
第三组:由市环保局黄其明副局长任组长,市经信、安监、环保、供电等部门单位各派1人,负责横店镇、南马镇、湖溪镇、千祥镇、画水镇相关企业督查工作。
2.强化停产措施。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相关镇乡街道牵头,对印染电镀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公安部门停止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审批,剩余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由公安部门收回保管。供电部门对印染电镀企业实施断电措施,在断电过程中,对于印染电镀企业的生活用电和印染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后整理车间的用电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