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电镀行业污染进行专项整治
日期:2013-11-28 11:13
区内建设。经过整治后,除个别符合要求的高标准电镀企业外,电镀园区外原则上不得有电镀企业存在。
二、整治措施
1、鼓励和支持建设电镀园区
电镀企业相对集中的市要规划建设电镀园区,其他市要根据本市现有电镀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电镀企业整治方案。
电镀园区建设要实行严格的雨污分流制,园区内电镀废水要分类进行统一收集,并送园区电镀废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分类处理。园区内要实现集中供热、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处置,并配套建设事故应急处理设施。园区内及周边要设地下水观察井,由市级环保部门定期监测。包括
2/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4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