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电镀行业污染进行专项整治
日期:2013-11-28 11:13
是对拟原地保留的电镀企业(包括为主企业配套且不对外承揽电镀业务的电镀车间),要执行严格的准入标准。由省环保厅、省经信委按照《辽宁省电镀企业考核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进行严格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保留;二是对经考核没有合格的电镀企业,但电镀任务量又相对较大的市,可考虑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重点建设1~3家高标准电镀企业,作为承担本地区电镀任务的龙头企业。该类电镀企业的总投资要在3000万元以上,且全部采用国内先进的电镀生产工艺及装备,其建设方案要经省环保厅、省经信委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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