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1-28 11:13
并经省环保厅、省经信委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三、整治内容及时间要求
1、对全省的电镀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登记(详见附件二),并于2013年10月底前按要求上报省环保厅、省经信委。
2、制定电镀企业整治方案。各市要根据现有电镀企业的摸底调查结果,按照《辽宁省电镀企业考核验收标准》的具体要求,对本市的电镀企业分别按关、停、搬逐个落实整治措施,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市的电镀企业综合整治方案,于2013年12月底前上报省环保厅、省经信委,综合整治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各市要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并向省环保厅、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