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13种污染环境行为构成犯罪
日期:2013-12-30 17:02
上的;
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以上的;
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致使公私财产损失
2/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9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