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8件环境污染典型案例
日期:2013-12-31 10:35
12月3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2013年全省法院审理环境污染有关案件情况,并向社会发布8件整治环境污染典型案例。
胡某非法经营电镀厂,将加工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流进附近小溪,经检测,该废水水样中总铬、总镍、总铜、pH值浓度均不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总铬指标超过250倍以上、总镍指标超过50倍以上、总铜指标超过60倍以上,远远超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严重危害当地公共环境安全。永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以来,浙江全省法院加强对环境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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