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03 16:26
镀行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电镀集聚区和电镀企业长效管理,促进电镀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确保污染物排放和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达到国家标准,集聚区(企业)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等符合有关要求,企业生产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电镀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管理措施
(一)严格项目管理。在工业功能区、电镀集聚区以外原则上不再新建电镀项目。所有新、扩、改、迁建项目,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的前提下,其规模、工艺、装备、资源利用、污染防治等各项内容均应符合《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