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管理办法
日期:2014-04-19 09:34
作为政府非税收入,严格按照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三条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政府排污指标收购、环境污染治理、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
第二十四条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资金管理办法由省财政部门会同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排污权交易机构按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排污权交易服务费,用于交易工作成本的支出。
第二十六条现有排污单位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获得的排污权收益,在扣除有关税费、交易费用后,为排污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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