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管理办法
日期:2014-04-19 09:34
。排污单位的排污权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确认,有效期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一致。
本办法所称的排污指标,是指排污单位通过政府分配或市场交易等途径获得的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约束性指标。
本办法所称的排污权有偿使用,是指排污单位依法取得排污指标,并按规定缴纳有偿使用费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排污权交易,是指交易主体对依法取得的排污指标进行交易的行为。
第三条 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由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化学需氧量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在限定的流域或区域范围内开展,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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