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剧毒化学品私设电镀加工点龙湖一企业主被判两罪
日期:2014-04-29 09:32
产过程所产生的电镀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集水池,并通过集水池溢流口排至周边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还发现,翁某某在未依法取得剧毒化学品使用许可及未经安全条件审查的情况下,非法收集22.9公斤的剧毒化学品氰化钠储存于该电镀加工作坊的车间内用于电镀生产。
经泉州市环境监测站检测,该加工点生产的六价铬、总铬、总氰化物分别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49.2倍、13.35倍、308倍;厂区内水井镍浓度为2.23mg/L,也严重超标,对环境造成污染。
电镀行业是政府严控的高污染行业,那些含重金属的污水如果未经严格处理,对土壤、空气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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