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06 21:22
运送货物等。
期间,王某一家先后以月薪3000-5000元不等的价格雇佣了刘某、周某、张某(均另案处理)等人进行加工生产,并将电镀废水通过加工车间的地下渗坑直接排放外环境,至2013年10月9日被环保部门查获。上述期间,王某家的非法电镀加工点已非法排放电镀废水达300余吨。
经县环境监测站检测,该非法电镀加工点地面渗坑废水PH废水值为2.73(标准为6-9),所含的六价铬、铜、镍已超标三倍以上,严重污染了环境。
据王某交待,因自己家里欠了很多外债,一家三口就冒着高风险在家里弄了个电镀点来赚钱。没有污水处理设备,他们就直接让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