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的界定标准(初稿)
日期:2014-07-17 16:55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镀行业,有化学镀、酸洗、电解抛光、氧化、磷化、钝化等工序的其他生产企业(车间)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从污染防治的角度出发,规定了电镀行业中高污染、高耗能、高水耗、低效率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的基本界定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电镀行业淘汰耗能、耗水、涉重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判断,也适用于新建电镀企业(车间)的环境影响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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