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从事非法电镀生产加工活动的通告
日期:2015-05-18 16:49
为优化电镀行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有效削减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电镀行业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禁止从事非法电镀生产加工活动通告如下:
一、自2015年6月30日起,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我市范围内从事非法电镀生产加工活动(指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同意,擅自进行电镀生产或加工行为,包括塑料电镀水镀;电泳、真空电镀除外,以下同)。现从事非法电镀生产加工的企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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