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工信部制定电镀行业规范条件公示
日期:2015-07-16 17:12
部进入电镀集中区。企业各类污染物(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的规定。

二、规模、工艺和装备
(一)电镀企业规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电镀生产环节包括清洗槽在内的槽液总量不少于30000升。
(2)电镀生产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3)单位作业面积产值不低于1.5万元/平方米。
(4)作为中间工序的企业自有车间不受规模限制。
(二)企业选用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低水耗、经济高效的清洁生产工艺,推广使用《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的成熟技术。无《产业结构调整指
4/1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8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