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7-20 08:44
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邮编:100824)
电子邮箱:qinkun@ndrc.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
2015年7月13日
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执行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有关规定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根据相关协会、企业诉求,为满足镀金企业正常生产需要,经研究决定,停止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第21号令)第三十五条2014年底淘汰氰化金钾电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工艺的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暂缓执行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