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02 16:45
装备和产品的界定准则
1 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电镀行业,有化学镀、酸洗、电解加工、抛光(化学和电化学)、氧化、磷化、钝化等工序的其他生产企业(车间)可参照执行。
本准则从污染防治的角度出发,规定了电镀行业中高污染、高耗能、高水耗、低效率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的基本界定原则。
本准则适用于电镀行业淘汰耗能、耗水、涉重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判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本准则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