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电镀行业规范条件》公告11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15-11-02 16:45
资源消耗
(一)电镀企业(除热浸镀企业以外企业)有重金属和水资源循环利用设施。
1.镀铜、镀镍、镀硬铬以及镀贵金属等生产线配备工艺技术成熟的带出液回收槽等回收设施。
2.电镀企业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不超过0.04吨/平方米,水的重复利用率在30%以上。
(二)热浸镀企业
1.锌锅采用电、天然气、冷煤气等清洁能源加热。能源消耗应低于35公斤标煤/吨产品。
2.现有企业生产用新鲜水消耗量应低于0.2吨/吨产品,新建企业应低于0.1吨/吨产品。
3.现有企业锌利用率应高于70%,新建企业锌有效利用率应高于75%。
4.现有企业盐酸消耗量应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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