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进一步规范电镀行业发展的意见
日期:2018-10-29 10:25
促电镀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协调解决电镀行业发展特别是电镀集中区、涉电镀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电镀行业健康绿色发展。
(二)明确责任分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电镀集中区、涉电镀工业园区建设日常推进工作,牵头对市(州)人民政府申请建设电镀集中区进行论证,会同环境保护、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查处和淘汰电镀行业落后产能。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地方国土资源部门统筹安排电镀集中区用地,指导、督促市(州)做好电镀集中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工作。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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