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2-20 13:48
近日江苏省拟对电镀及酸洗污泥综合利用行业提出专项管理要求,发布了《江苏省电镀及酸洗污泥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要求》提出,新(迁)建电镀及酸洗污泥利用处置项目选址应在经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且规划环评通过环保部门批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内。新(改、扩)建电镀及酸洗污泥利用处置专营设施总设计能力不低于30000吨/年。电镀及酸洗污泥利用处置工艺主要包括:火法冶金及湿法回收等。严禁直接利用电镀及酸洗污泥制砖、陶粒等建筑材料。
全文如下:
为规范我省电镀及酸洗污泥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