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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设污染物减排奖励金
日期:
2008-10-17 00:00
近日,江苏省江阴市出台《江阴市主要水污染总量减排项目奖励办法》,规定以后减少COD(化学需氧量)排放的企业将受到奖励。办法规定,废水进行深度处理提高排放标准后每削减1吨COD奖励0.2万元;化工等企业实施中水回用工程每削减1吨COD奖励0.3万元;关停污染企业(项目)每削减1吨COD奖励0.3万元;对整厂关闭,且通过计算奖励不足5万元的,按每个企业5万元给予奖励计。据了解,奖励期限为2008~2010年,每年按新增COD削减核定量给予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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