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试水企业排污权有偿交换
日期:2008-10-17 00:00
二氧化硫每吨2万元。排污权交易所得资金一律用于污染物减排和排污权收购,不准挪作他用。排污权交易需要制度支撑江都市一直在关注排污权有偿使用问题,引导企业树立牢固的环保意识。前不久,我市到浙江嘉兴专题调研排污权交易。去年,扬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回赠社会二氧化硫减排指标,成为轰动全国的环保新闻。每年3000吨二氧化硫的排污权,是二电厂投入8亿元技改资金换来的,虽然是免费赠送,但给众多企业一个强烈的信号,排污权是有价的、是昂贵的环境资源。在引进相关大项目中,我市一些地方曾以政府埋单形式调控排污权,在招商引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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