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对企业减排“奖罚分明”
日期:2008-09-25 00:00
在推进企业节能减排的进程中,黑龙江省出台措施对企业污染物减排实现奖罚分明,实现鼓励减排、惩处违法排污。记者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获悉,为推进全省节能减排主要指标二氧化硫总量减排工作,鼓励现役机组安装脱硫设施,黑龙江省环保、物价、电力主管部门将及时对验收合格的脱硫发电机组实行脱硫加价政策,决不让为污染物减排做贡献的企业吃亏。作为对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鼓励政策,黑龙江省对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企业的脱硫机组实行脱硫加价,脱硫合格的电量每千瓦时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加脱硫电价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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