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08-27 00:00
太湖流域国控及省控工业废水重点污染源;接纳污水中工业废水量大于80%(含80%)的污水处理厂;对报批环评报告书中新增排污量的新、改、扩建项目,征收COD有偿使用费。江苏省对重点监控的266家排污企业购买COD排污权的初始价格进行了核定:从2009年开始,化工企业每千克COD定价为10.5元,印染企业为5.2元,造纸企业为1.8元,酿造企业为2.3元,其他企业为4.5元。金浩波介绍,该项试点旨在通过改革现有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分配办法和排污权使用方式,使排污权由行政无偿取得转变为市场方式有偿使用。目前主要是政府和排污方之间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