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湖新标准卡住7家污染企业
日期:2008-05-15 00:00
氧量达标排放的企业有3家,分别是吉化集团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电镀厂;要求在12月31日前实现氨氮、总磷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有4家,分别是苏州市福星污水处理厂、苏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苏州市娄江污水处理厂、苏州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对限期治理企业,苏州已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组织专人加强指导督导。限期治理期间,要求企业限产限排,加强污染控制,并于每月5日前向苏州市环保局报告污染治理进度;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苏州市政府将依法予以关停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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