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偷排被重罚―停产廿天罚款十万
日期:2007-04-03 00:00
4月1日是市环保局《关于从严查处污水直排严重污染行为的通知》实施的第一天,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在当天突击查处了瓯海一家偷排污水的造纸厂,并现场查封设备,除限令该厂停产整顿20天,还拟作出最高额度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和追缴超标排污费。据悉,这是该通知实施以来,我市首家因偷排污水被重罚的企业。这家企业名为温州市远丰造纸厂,位于瓯海区梧田街道牛桥路边,紧挨着老殿后河。环保执法人员一进入厂房,就闻到了一股臭味。生产车间里机器轰鸣,地上堆满了纸条。穿过厂房,是一个近百平方米大小的废水集中池,水池被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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