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暂停审批污染较大的建设项目
日期:2007-03-14 00:00
3月12日,银川市召开环保暨创模工作会议,该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和重点污染企业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在目标管理中要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落实到重点污染源、落实到工程项目、落实到审批过程、落实到产业发展。会议要求,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其他地区新建项目所增加的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确保实现2010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今年中水利用率要达到10%。永宁,贺兰要加快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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