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用限批手段制裁环保违规项目
日期:2007-03-01 00:00
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宣布,对投资1123亿元的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进行处罚,并引用《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13条和第21条的规定,对包括河北唐山在内的4个行政区域和4大电力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停批、限批。这是国家环保总局首次启用区域限批行业限批手段,对严重违反环保法规项目实施制裁。区域限批是对严重违规的行政区域、行业和大型企业,停止审批其境内或所属的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直到彻底整改为止。实施环保责任连坐处罚是非常严厉的举措,对于盲目热衷于上项目、追求GDP高增长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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