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既要行政升格又要法律升级
日期:2007-01-31 00:00
的行政处罚,相对于配置排污设备而言,数额太低。据计,我国环境违法成本平均不及治理成本的10%,不及危害代价的20%。结果,企业宁交罚款,也不用除污设备,造成了环境污染的恶性循环。因此对环境保护法做根本性修改是必要的。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2006年环保厅局长会议上表示,此后五到十年的时间,中国多部环保法律法规原则上都要进行修改,还要增加新的法律法规,形成覆盖环保各个领域、门类齐全、功能完备、措施有力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如此看来,国家环保总局升格其实是近几年来环境制度完善的一个方面。立法的完善,是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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