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环保局下放六大权限 可征排污费
日期:2006-12-30 00:00
重庆市环保局下放6大权限给区县。市环保局前天表示,作为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的12个试点单位之一,他们把扩大区县环保管理权限,作为加快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据了解,除辐射类项目和电镀、化工、造纸、医药等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涉及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以及存在严重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仍然需要审批,市环保局下放了6大权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权、排污监管权、排污费征收权、环保行政处罚权、固体废物转移审批权、进入自然保护区行为审批权。其中,93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类别中的83个类别的审批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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