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整治电镀业 断电停水取缔非法厂
日期:2006-12-28 00:00
、化学镀、热侵镀、刷镀、印刷版电镀及金属及相关材料的氧化、磷化、钝化等表面处理生产厂点,必须于2007年6月底前在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未能如期办理《排污许可证》的生产厂点,将被依法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直至关闭。西安市环保局有关领导表示,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将促使西安市的电镀行业由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逐步实现集中生产,统一治理,消除重金属对西安市水环境的污染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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