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环保:3个电镀基地统一管理
日期:2006-12-27 00:00
始,符合环境要求的在建项目如果想投产,环保部门会先下发《试生产决定书》,在试生产3个月内向环保局申请竣工验收以决定是否能够正式投产,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市环保局将下达《不同意试生产决定书》。这样可以确保投产的企业符合环保的要求。高永志说。对于已投产的污染企业,该局采取分期分批限期整改的方式。围绕惠城区重污染行业对东江的污染管理,该局在今年10月份分3组对惠城区辖区内的所有重污染企业进行彻底排查,并按照项目的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等重新确认和验收,对符合园区要求的限期搬进园区。对不达标的企业采取处
5/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0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