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费将调整
日期:2006-12-21 00:00
12月18日,从县建设局获悉,我县雉城镇供水区域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自2007年1月1日起将提价,从现在的0.25元/吨上调自0.50元/吨。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的不断扩大、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污水的排放量也在不断增加。经统计测算,我县的日均污水处理量已经从2005年初的1.3万吨上升到2.2万吨,增长了近41%。据悉,单位污水运营的成本价格为1.58元/吨,而污水处理的平均价格收费才近0.60元/吨,与省物价局要求的1.20元/吨相差较大,造成污水处理成本和收费价格的严重倒挂,制约了企业的良性发展。为了保证污水处理的正常运行,进一步改善城市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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